女方离婚后不让看孩子怎么办理

遵义律师事务所 1951

女方离婚后不让看孩子的女方,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理要求对方协助其探望孩子。后不孩办一般情况下,女方关于探望的离婚理时间、方式等安排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后不孩办协商不成的女方,可以诉至法院,离婚理由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作出判决。后不孩办父或母行使探望权不能影响子女的女方学习、不能改变子女生活的离婚理规律等。

一、后不孩办女方离婚后不让看孩子怎么办理

离婚了不让看孩子,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探视权,离婚理或者已经是后不孩办判决离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探视权,要求对方配合探视;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不直接抚养方探望子女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离婚后怎样行使探望权

子女探望权行使是指离婚后,间接扶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离婚时协议。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

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一般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严重改变子女生活规律的前提下,确定一段时间内,间接扶养方可与子女单独交流。

三、探望权有哪些内容

律师在线提醒您,探望权包括:

1.探望的主体: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

2.探望权的行使:是享有探望权的主体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离婚判决或双方生效协议的实质性内容。

3.探望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4.探望权的恢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六十六条 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一方请求中止探望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探望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书面通知其恢复探望。

第六十七条 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以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保护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的请求。

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标签:知识产权